依据造价和监理提供的相关资料,按照平原造林工程资金拨付流程,区造林办于5月4日会同区财政局、发改委召开第二十七次联席会,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拨付平原造林资金32611.82万元。会议最后局纪委书记陈永梅强调要“抓好标准、规范程序、履行合同”三点要求。